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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民健身中心标识(LOGO)征集公告
武汉全民健身中心标识(LOGO)征集公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展示政府良好形象,做好武汉全民健身中心文化建设工作,规范单位对外宣传形象,扩大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迎接我国第11个全民健身日之际,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武汉全民健身中心LOGO。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在LOGO设计方案中需体现对武汉全民健身中心的理解,创意方案设计说明严谨、准确、规范、清楚、详尽。
由参选单位或个人将作品(参选单位或个人提交作品一件,并要求完整无误)提交至指定邮箱。由武汉全民健身中心按相关程序组织评审,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投票、公示等程序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将通过全球征集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最终入选作品1件,入围作品4件。
我们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为武汉全民健身中心logo的作品,将奖励其创作团队或个人人民币共20000元(含税),并向创作团队或个人颁发相关证书及纪念品,对其他4件入围作品按名次高低依次给予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含税)奖励。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澳门人·威尼斯,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二)投稿人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投稿人须书面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三)奖励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励金为含税金额,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被确定为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的应征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武汉全民健身中心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不完善之处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武汉全民健身中心有权决定以上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等。除获奖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参选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参选作品未投入使用、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征集活动或大赛。如因参加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征集组织者无关,参加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五)作品应符合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功能定位要求,体现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国家级健身中心的形象气质特征,并结合武汉全民健身中心长期发展规划,简洁、大气并容易识别;融合武汉全民健身中心“绿色、生态澳门人·威尼斯、运动、健康”等元素,能够充分突出体育元素、体现新时期“崇尚人育、共创美好生活”的全民健身主题。
(六)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如配有文字,请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logo能够有机结合,具备较好的政府形象传播价值。
(七)除设计图案,每件作品需配写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澳门人·威尼斯。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武汉全民健身中心Logo征集”字样。
(八)参选单位或个人提交应征作品后,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约束,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均属武汉全民健身中心。